汉字的方向、位置和笔顺

--徐山

[摘要]本文探讨了汉字形体发生意义上的方向、位置和笔顺这三个相关问题。作为平面构形的汉字和再现三维空间中客体的图画(包括儿童的早期画), 两者有许多相通之处。本文为词的本义的字形表现方式、字形义的确认、汉字形体的演变等诸问题提供了新的切入点。

一、引言

在汉字产生之前, 原始人已有大量的绘画经验, 如史前的岩画等。汉字在始创时一方面要考虑如何用形体来表现口语中声义结合的词, 另一方面, 由于汉字脱胎于图画, 因此汉字和图画二者, 在如何用付诸视觉的平面形体再现三维空间中的客体方面有许多相通之处。

本文主要讨论汉字(以甲骨文、金文为考察对象)的方向、位置和笔顺这几个发生学意义上的相关因素。所谓汉字的方向问题, 指空间中高、宽、深三方向是如何在平面中表现的。所谓汉字的位置问题, 指汉字中一个部件形体不对称时的起笔位置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件的形体位置的安排。所谓汉字的笔顺问题, 指汉字中一个部件时先写什么后写什么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件时先写什么部件后写什么部件。

二、象形形体呈上下关系时的两种空间方向

传统中国画运用的是散点透视, 汉字象形造字时的透视法基本上也是如此。①空间三维的高度、宽度和深度转化到平面上,分别为左右和上下关系, 这样汉字形体呈上下关系时对应的空间方向可能是高度方向, 也可能是深度方向, 前者如“木”(树状), 后者如“水”(向远方伸延的大河)、“莫”(日落于草丛之中)。

把字形中上下关系的两种空间方向的对应区别开来, 有助于理解字形的形体义和词的本义之间的关系。

齐, 甲骨文为上下两排(即前后两排)吐穗的禾麦状。《说文》:“齐禾麦吐穗上平也。象形。”段玉裁注:“禾麦随地之高下为高下, 似不齐而实齐。参差其上者, 盖明其不齐而齐也。”其实,“齐”的字形本身和所表现的客体都不存在“ 不齐”的因素。在深度方向上, 如把人的视点调整到禾苗的高度,看到的是齐平状。当人的视点高于禾苗即人站立时, 深度方向的齐平禾苗表现在平面上就是由下而上排列的。

止, 甲骨文形体为人脚, 在甲骨文中又用作表示运动义的符号。下面, 我们结合词的本义来确定符号“止(脚)”的平面朝向所对应的实际的空间运动方向。

先, 甲骨文下为人形, 头上为方向朝上的“止”。字形所包含的运动方向为人向上, 即人死后升天义, 用来表示“先人”的本义。

麦, 甲骨文上为来(来即麦义), 下为方向朝下的止。《说文》:“来, 周所受瑞麦来麰也。二麦一夆, 象其芒朿之形。天所来也, 故为行来之来。”《说文》认为麦从天而降, 保留了古老的传说成份。这样, “来”的形体中的运动方向为从上而下, 即麦从天上而降。②

逐, 甲骨文上为豕, 下为方向朝上的止, 所表现的实际运动方向是深度方向, 即后面的人追逐前面跑的猪。

复, 甲骨文上为可居住的??穴状, 下为方向朝下的止。《说文》:“复, 行故道也。”又“复”的增形孳乳字“復”,《说文》:“復, 往来也。”段玉裁注: “辵部曰:‘返, 还也。’‘还,復也。’皆训往而仍来。”复(復) 的本义指人离开某地后又回归, 这样“复”的字形中的运动方向为深度方向, 即离开远处之地向观察主体所在的方向返回。

三、左右不对称的字形的左向即深度方向

当汉字象形形体本身是对称形体时, 平面中的左右关系反映的是空间中客体的宽度。当客体呈不对称形状或表现的平面形体呈不对称时, 就产生了字形朝左还是朝右的问题。如“人”, 甲骨文为侧立的人形, 似乎有人脸朝左或朝右的两种可能。不对称字形的左向或右向,在视觉上并不影响意义, 通常称之为“左右无别”。

然而, 汉字中不对称字形(包括独体象形字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件构成的会意字)是左向的, 即便是在甲骨文中看到的一些“左右无别”的现象, 也是以左向形体为主流, 到后来形体规范期(如小篆) 右向形体被淘汰, 尽管作为观察主体来说, 眼前的不对称的静态客体的左向或右向以及动态客体从左向右或从右向左的运动方向, 在概率上相等的。

日本佐藤泰生等在《画面构成技法》“与传统构图有关的知识”一节里指出: ③ “画面所具有的意义: 上是天, 下是地;右是开始或起点, 左是目的与终结。它们具有重力或时间上的象征意义。”属于传统构图的中国画和上述精神是一致的, 脱胎于图画的汉字的构形也不例外。也就是说, 在左右不对称的汉字形体中, 其方向含有转换空间方向的意义, 即从右向左的方向相当于从近到远的深度方向。究其原因, 这和人作为观察主体以及人用右手作画写字有关。所谓深度方向的近远, 是以人的观察主体为参照点的。由于右手是人体的一部分, 所以右手所在的平面上靠右的位置也就成了观察主体的延伸, 即靠右的位置距离观察主体要近些, 这样, 平面左右关系中靠左的位置则具有远离观察主体的性质。

甲骨文中和人体有关的诸字, 如果是不对称形体, 大都左向, 其含义等同于人面对前方的深度方向, 如“人(而右向的匕即妣又是一字)、元、兄、身、见、欠、羌、并、仆、从(而右向的比又是一字)”等。各种尖锐的工具或兵器均为左向, 而刀口左向实际上相当于深度方向的朝前, 如“刀、斤、戈、戊、我、弓”等。

由于汉字形体呈左右长度短于上下长度的长方形, 所以一些表示体积较大的动物的象形字, 除“鹿”因形体符合长方形的框架要求而写成头尾呈左右关系的左向字以外, 其余的如“马、象、虎、豕、犬”等字的头尾呈上下关系。看上去“马”等字所表现的动物好象站了起来, 其实字形中的上下关系所对应的空间方向是深度方向。另外, 一些体积较小的动物, 如“虫(蛇)、鱼、龟”等象形字,头尾均呈上下关系。

总之, 空间中的深度方向在平面形体中可以表现为上下关系(上为前方), 也可以表现为左右关系的左向(左为前方)。究竟采用哪种手段, 这要受到客体特征平面化后产生的视觉效果以及汉字形体呈长方形框架等因素的制约。

四、部件的位置安排和书写顺序

(l)象形字

独体象形字中的笔顺问题和绘画过程中的一般规律是一致的。如“木”,以画图的经验而言, 要画树木, 一般先画树干(树干的画法有两种: 先上后下的右手习惯性运动方向, 也有由下而上即往上长的实际意义方向), 后画树枝(树枝一般从树干的连结点画出), 因此, 甲骨文“木”的写法实际上和画树木的前后次序是一致的。

如果象形字本身呈不对称字形, 则以从左起笔, 收笔在右为主流, 如“乙、九、己、弗、帚、申、虫、羽”等, 这是右手执笔时先左后右的运笔方式占优势的表现。④

这种收笔位置在右的运笔方式, 不仅表现在象形字中, 还表现在其它类型的字中。如“ 今、曰”, 甲骨文为对称字形, 但在以后的字形演变中, 收笔部分则出现偏离对称轴线而右移。这种情形还出现在“中、克、卣、用、夜”诸字中, 这些字的形体大致上具有对称线, 而那些非对称的部分, 则放在右边。同样, 在会意字中如有手的动作, 且出现一手时,手形则为右手(这不仅是在实际生活中右手用得多的缘故, 主要还是收笔位置靠右更为方便), 如“父、尹、史、禽、秉、禹、禺”等。

(2)指事字

指事字所表现的内容是整体中的某一部分, 换言之, 如舍弃事物整体这一大背景而仅描绘其语义所在的那一部分, 结果产生的视觉意义是模糊不清的。因此指事字先描绘出象形的整体部分, 再以短划符号来确定语义所在的那一部分, 如“本”, 笔顺先象形部分“木”,后指事符号。

值得一提的是, 短划符号有的时侯并不是用来标示意义所在而是文字系统中的区别性符号, 如“日、朱(株的本字)”,或者是表示特定含义(如完成义) 的符号, 如“卒”。这些字的笔顺和严格意义上的指事字一样, 先整体象形部分, 后短划符号。

(3)会意字

会意字涉及到的问题是诸部件的位置如何安排以及部件之间哪个先写哪个后写。在图画中按意义优先的原则安排次序, 同理, 会意字也是根据意义优先的原则来安排诸部件的次序的。这里举一些书写次序非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例子:

A、先施事者后施事者发生的动作, 如“嚣、鸣”等。

B、先处所(参照点)后施事者的动作(位移), 如“出、莫(暮的本字)、休、集、乘、益、涉”等。

C、先对象后施事者的动作, 如“采、辇、兴、妥、妾”等。

上述会意字诸部件的次序安排中的意义优先原则, 实际上和汉语言早期的语言发生所形成的线性顺序是一致的。如A,语言中则为SV, 而C,语言中则为OV(其中O的语义是宽泛意义上的)⑤。

另外, 会意字诸部件在位置安排时, 包含对象和施事者动作的字中的对象部分, 出现的位置主要有二: 一是对象在上, 施事者动作在下(书写顺序为先上后下), 如“史、弃”等; 一是对象在左, 施事者动作在右(书写顺序为先左后右), 如“及、付、伐、奴、析、拜、封、取、艰、利、则、初”等。因对象(客体) 和施事者(主体)之间有一定距离, 所以,对象(客体)在平面上的位置则为上方或左方(两者均为深度方向的远处义)。

(4)形声字

形声字的产生在象形手段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之后, 而且还在文字上的假借手段之后。形声字的产生途径主要有:

A、消除因假借字( 因语言中的各类虚词无法用象形手段表示, 只能假借已造字中的同音字表示)的产生而出现的一字多词的歧义现象, 如“莫: 暮、乃: 奶”等。后出的形声字属于先声后形的类型。

B、消除象形手段所造的字因形体相似而出现的辨别上的矛盾。如“鸡(鷄)”后加的声符“奚”,主要是把形似的“鸡、鸟”两字区别开来。由于象形手段所造的字, 其视觉意义有时不甚显豁, 便在原象形手段造形的基础上加上声符, 以提示语言中所对应的那个词, 如“耤”字中后来添加的声符“昔”。这类形声字属于先形后声的类型。

C、消除因词义引申而造成的一字多义的矛盾。当然, 一字多义的情况也可以不造形声字以示区别, 这就是字典里一些字头下列出多个义项的情况。

形声字中形符和声符这两部分哪一部分先写哪一部分后写, 从形声字产生的途径来看,先声后形、先形后声两者都有。

形声字中的形符和声符这两部分一般并无意义上的关联, 尽管有些形声字看作是形声兼会意, 如“昃”字, 即其中的声符有义, 但形声兼会意的字和原始的纯粹会意字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纯会意字通过象形手段组合而成, 字形本身表达出的画面意义可以直接领悟, 而形声兼会意的字中的会意, 其中的一部分(声符) 的意义已不是该形体的本义, 而是引申义, 如“昃”字。所以形声兼会意的字中的会意, 不是直接付诸视觉的画面意义的组合, 而是词义抽象化以后的语义理解过程。即便是因词义引申在本字(如会意字“益”)基础上添加原形已有的部件(水)构成的形声字(溢), 其中的所谓会意也是以词为单位的意义组合, 而不是画面意义的组合。换言之, 形声兼会意字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形声字, 因为在安排形符和声符的相对位置时不可能按会意字的画面意义去构形。

形声字中的形符和声符的位置安排受到诸种因素的制约, 下面主要以形符的位置为考察对象。

形声字的形符位置受到该部件在会意字的通常位置的类化作用的影响, 比如:

形声字为上形下声的上下结构, 如形符为“宀”, 该部件构成的会意字有“家、安、宰、寡”等。部件“宀”象房屋状, 形体中间有空处, 所以会意字下方的部件填进了上方形体留下的空位。而以“宀”为形符的形声字, 形符“宀”也位于上方,如“宥、客、宵”等。同样, 作为意符的部件也填进了上方形符留下的空位。

形声字为上声下形的上下结构, 如形符为“皿”,该部件构成的会意字有“益、盥”等。部件“皿”象器皿状, 该部件在会意字中处于下方的位置, 反映了该客体在所描摹的事件中的实际空间位置。而以“皿”为形符的形声字, 形符“皿”也位于下方, 如“盂、盛、盏”等。

形声字为左形右声的左右结构, 如形符为“阜(即左阝)”,该部件构成的会意字有“降、陟”等。部件“阜”象土阶状, 该部件在会意字中处于左方的位置,是前面提及的会意字(B)“先处所(参照点)后施事者的动作(位移)”的类型且书写顺序为先左后右的反映。而以“阜”为形符的形声字, 形符“阜”也位于左方, 如“阿、陨”等。

形声字为左声右形的左右结构, 如形符为“欠”,该部件构成的会意字有“次、吹”等,部件“欠”象人张开口状, 该部件在会意中处于右方的位置, 是前面提及的会意字(A)“先施事者后施事者发生的动作”的类型且书写顺序为先右后左的反映。而以“欠”为形符的形声字,形符“欠”也位于右方。形符的语义为施事者且置于形体右方的还有“见、页、邑”等。另外, 前面提及的会意字(C)“先对象后施事者的动作”的类型且书写顺序为先左后右的情况中, 施事者的动作(如“攵”, 或只剩工具状如“斤、戈”)位处字形的右方, 同样, 形符的语义为施事者的动作或工具时也位于形声字的右方。而且, 形声字形符在右的这些形体, 均保留了会意字中的左向。

形声字中的有些形符可以出现在不同的位置上, 如“寸”(形义同右手“又” , 表手的动作), 既可以出现在左右结构的右位上(如“耐”), 又可以出现在上下结构的下位上(如“导”)。这是由于部件“寸”在会意字中有右位(如“对”)也有下位(如“辱”)。

此外, 形符既出现在左位上又可以出现在下位的情形则是大量的, 如“心、水、土、口、火、巾、女、子、马、牛、示、木、石、禾、米、耳、足、虫、目、肉、言、缶、鱼、革”等, 而处于下位则为早期形式, 如金文中形符为“心”的形声字主要是下位, 即便是后来形体演变为左右结构且形符处于左位的一些字, 如“忤、惮、愉”等, 在金文中形符“心”也置于下位。形符早期处于下位, 是因为该部件在会意字中的通常位置所致。不过, 当形符处于下位时, 呈上下结构的整个字形就有可能显得过于瘦长, 这样形声字的后期形式一般处理为左右结构且形符在左, 从而获得构形平衡感。如“神、福”, 早期形体为“申、畐” , 左位的形符“示”是后加的。从发生的角度来说, 早期形体书写时先占据了主要位置, 而填加的形符则安排在左位。左形右声结构最终成为形声字形符声符相互位置安排的能产形式且书写形式为先左形后右声, 体现了向早于形声字类型的象形字形原始形义关系的回归, 即先写形符吻合了书写时首先考虑的是形义本身的书写心理。

五、行款问题

汉字的行款基本形式在甲骨文、金文中已经奠定, 即本身只是单列, 单列直书时先上后下(下行) 或单列横书时先右后左(左行), 超过单列的成篇文字直书左行(下行和左行的结合)。

汉字行款的形成, 和汉字单字的书写顺序和位置安排是相关的。尽管汉字象形造字阶段的发生笔顺是按照图画意义去安排位置和顺序的, 但后来文字的实际书写过程则以结构笔顺取代了原始的图画意义笔顺, 即汉字的书写顺序一般为先上后下、先左后右, 这样每个字的收笔大都在下方或右下方。作为相对于第一个字的第二个字来说, 可能出现的位置有四种, 即在第一个字的上下左右。然而从第一个字的收笔到第二字的起笔的最短运笔途径来说, 下行符合经济原则, 这样成篇文字则先有下行的直书。而直书左行以及单列横书时的左行, 根本原因是书写者右手执笔。由于右手执笔, 在大面积书写材料上最先落笔的位置最可能是靠右的位置, 同时又造成左右不对称的汉字(其原型是整幅画面) 的左向。而画面上从右向左的方向所具有的从起点到终点的空间-时间的运动含义, 首先影响了汉字形体的构形顺序, 同时也影响了成篇文字的行款顺序, 致使左行在左行和右行这两种可能性的竞争中成为汉字行款中的稳定形式。

[附注]

①个别字是以不同方向的视点观察客体然后整合在平面上的,如“车(双轮为圆形)、郭(建筑物为相反的对峙状)”等, 类似的情形还出现在儿童的早期画之中。

②有关汉字形体表现的天人关系中的“上下方向的垂直运动”问题, 详见拙著《雷神崇拜–中国文化源头探索》,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第73页。

③见《画面构成技法》, [日]佐藤泰生、酒井信义、室越健美著, 白鸽、朝腾译, 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1989年,第12页。

④ 这些字在甲骨文或金文中从左起笔和从右起笔两者兼有, 不过仍以从左起笔的占优势。在后来的形体演变中, 淘汰了从右起笔的形体。

⑤原始汉语发生学意义上的语序, 笔者重构为SOV型。参见拙文《0至1岁半的儿童语言》,《苏州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该文又收于《语言研究集刊(第四辑)》,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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